首页
永鼎印象
法律服务
知识产权
专业团队
永鼎案例
动态资讯
联系我们
授权确权类
诉讼类
维权打击类
永鼎案例 | “小猪佩奇”商标跨类侵权案:赔偿背后的驰名商标保护逻辑!
2000年,三位英国动画师——内维尔·阿斯特利、马克·贝克和菲尔·戴维斯,厌倦了当时动画片追求复杂剧情和特效的潮流,决定创作一部“让孩子真正放松”的作品。他们以马克女儿书架上一只粉色小猪玩偶为原型,设计出圆脸、吹风机鼻、身高仅7头身的佩奇形象。